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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皇权与极权历史,让“人”真正地站起来

作者:李之鼎 来源:炎黄春秋网刊外稿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08日 点击数:

 
  “伟大人物之所以伟大是因为我们跪着。站起来吧,奴隶。”——马克思
 
  1949年6月,毛泽东在北京发表《论人民民主专政》,10月,他在天安门呐喊:中国人民站起来了。这里,“人民”基本上是国家、政府的代语。人们知道,中国普通的百姓个人并没有普遍地站起来,尤其是广大知识人,尽人皆知,他们度过了史无前例的一个时期的匍匐生活。
 
  “人民”与“人”不同,“人民”只能是一个集合概念,所强调的是与统治集团相对的集体的“民”,而不是个人。古代的“民”在现代转换为“人民”,但话语的转换不等于实质权利性质的变更,在集体本位主义文化中,没有个人权利和自由,没有公民,“人民”的所指还是“民”,是对百姓的新式称谓。于是,具体的个人被人民的庞大身影所遮蔽。“言为心声”,称谓中含蕴着个体与群体的关系的本质,即是个体本位还是群体本位这一政治伦理问题。
 
  人类文明生活一大特点也是一大难题,就是个人和社会、个体和群体的关系,这也是当代伦理学、政治哲学的中心问题。西方社会所以有数世纪的强盛,是因为这个问题处理得好。西方发达国家远从古希腊民主、近从近代人(文)道主义(humanism)衍发出自由主义、个人主义这种思想体系作为现代国族生活的主流准则,才有今日之强盛。贯穿西方近现代史的一条红线,就是个体(个人)意识的逐步觉醒与成熟。现代化在很大程度上可谓自由主义化。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是市场经济、民主宪政和公民社会的价值观念的核心。没有普遍的个人自由、个人权利,“自由”、“民主”、“法治”、“人权”将成为美丽的谎言。普遍的个人自由、个人权利如果落空,任何堂而皇之的革命及其流血牺牲的成果终将被异化。个人主义讲的就是个人自由或个人权利,作为自由主义别称的个人主义是检验社会制度和思想观念现代性的试金石。因此本文将个人主义作为价值尺度对历史做一瞥式点评。
 
  (一)中国皇权主义[1]消灭了个人
 
  轴心时代的中国,诸子百家中,孔丘、孟柯以“仁学”为核心的儒学为大宗。儒家仁学是典型的无个体哲学。汉代独尊儒术以后,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中国文化传统以儒家为主流,即使有所变化,即使统治者儒表法里,被治者被灌输的主要也是儒家观念,一直到宋代程朱儒学宗教化,乃至清末,儒学一直是占据中国个人灵魂的温文尔雅的霸权话语,虽经一百多年的改革、革命,一直到20世纪下半叶、到21世纪的今天,儒家仁学还潜隐在中国人心灵深处,并不时地以各种不同方式主宰着、表现着,其负面之一是与个人(本位)主义相反的传统群体(本位)主义,成为现代化的一大障碍。
 
  作为一种具有历史稳定性的统治意识形态,儒学一开始就在它的文化复古运动中把“个人”扼杀了:“克己复礼为仁”是仁学之纲,仁学的要义之一就是“克己”,——泯灭个人,消灭作为主体的自我,做到“无我”,宏扬礼以统治群体。孔子倡仁,目的在复礼,所以后儒有仁之实为礼的洞见。《说文》解释"仁"的本义:“仁,亲也,从人,从二","古文仁从千心"。二(至少)人成仁,就是说只有在群体关系中人才成其为人,或者,在伦理关系网络中才能定义人。“仁学”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关系之学,或曰人际情谊的学说,也是泯灭个体(压灭其主体性、自主性)的学说。
 
  儒学规定仁对于人具有本体的性质。第二圣人孟子说:"仁,人之安宅也,……"[2]又说:"仁也者,人也。"[3]强调的是仁是人的本性或本质。但个体或个人,不可能成其为人,不可能具有人的本性。人的本性,只有在伦理关系中才能获得。所以孔子弟子提出“孝悌仁之本”的命题,否定了个人的独立存在,首先用作为基本群体的家庭的关系压倒了个人。但是,并非就是说家庭伦理第一,相反,这个命题的前提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首要的是君臣“大伦”,目的是使子民/臣民将自己的血缘感情转换到君主身上,使君权统治如血缘长幼秩序的不可更改。这就是中国皇权主义的政治伦理的核心,中国文化政治伦理化与伦理政治化的理论基础就在这里。君父一体,忠孝不二,以家国二种群体、忠孝两种观念辖制个人,以强化专制政治和实行专制道德,个人无所逃逸:“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基于仁学,为子为臣,惟忠惟孝,个人成千年地经受着专制政治与专制道德的一加一大于二的结构性压迫。这是中国个人比西方国家的个人不能同日而语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公民社会难以建立、子民/臣民社会高度稳定的重要原因之一。
 
  孔子答樊迟问仁,以“爱人”解释人,如果断章取义模糊接受,这一答案在当代最有吸引力,最具有“卖点”,不过,孔子在答樊迟问时以“爱人”解释仁,其前提仍然是克己,泯灭自我主体。爱人到“无我”,自然不是现代意识;“爱人”而无己也不是现代的平等博爱,而是反个人本位主义的传统群体主义的命题。儒术独尊过程中,以天人感应的目的论改造儒学的董仲舒,既把“仁”神学化:“仁之美者在于天。天,仁也。”[4]又非常彻底、到位地阐释仁学的“无我”:“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5],董仲舒同时把儒学宗教化、把君权神圣化,把这个伦理之网编织成更为严密的“三纲五常”。这样一来,传统文化把个体置于“礼”——一个密不透风的君臣父父子兄弟夫妇的似乎温情脉脉的伦理的天罗地网中,使他乖乖地成为奴才或者窒息。吴虞说:“孔子所谓修身,不是使人完成他的个性,乃是使人牺牲他的个性。牺牲个性的第一步就是尽‘孝’。君臣关系的‘忠’,完全是父子关系的‘孝’的放大体。因为君主专制制度完全是父权中心的大家庭制度的发达体。”[6]孔孟之后儒学还有长时段的发展期,先秦儒学与汉、宋儒学确有不同处,但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的:它们在对待个人人格、个人自由和权利方面没有显著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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